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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忙着收账,就在那头。”程素月道,“最近正是人多的时候,他可舍不得不来。”
贵荣是帽儿坡的主管事,原是个叫鬼戎的匪帮头子,后被琰军打得屁滚尿流无处可躲,索性降了大琰。梁戍让这么一个人管理集市,可谓双重合适,一则长得合适,满面横肉眼神凶狠,闹事者看一眼他就得夹起尾巴走,二则本领合适,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,门路广,办起事来多有便利,这两年带领着一众小弟,将集市生意操持得甚是蓬勃红火。
柳弦安也听过此人的一段故事,说是赫连朔虽败走玉山,却仍不肯死心,暗中觊觎这处集市,为拉拢贵荣,甚至不惜设下美人计,结果美人虽按计划顺利嫁于贵荣,却不愿帮再狼族做事了,赫连朔白忙活一通,最后只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,再度沦为众人笑柄。
阿宁评价,听着就不是个聪明人。
柳弦安对赫连朔没什么兴趣,他在眼前一堆小宝石中挑挑拣拣,仔细选出最好看的,打算找人镶几只簪子送给妹妹。高林闲着没事,也凑过来帮忙,他的审美只有一个字,那就是大,倘若在大的同时还能兼顾颜色亮丽,那简直就是一眼心动的梦中情石。阿宁凑在自家公子耳边小声嘀咕,幸亏高副将不是个姑娘,否则得将他自己打扮得多难看啊,真是太可怕了。
“嘶!”高林抬手要打他,阿宁迅速站起来跑路,却没注意看眼前,“砰”一声撞上一人胳膊,脚下一滑,险些摔进泥坑。
“哎呦哎呦,小公子留神着点!”旁边的人及时扶住他,阿宁闹出这动静,也挺不好意思,正欲向被自己撞了的男子道歉,整个人却忽然猛地向后飞去,他慌得赶忙扭头去看,才发现原来是侍卫将自己一把拎了起来。
高林面色不善,走上前看着眼前的不速之客:“你胆子不小。”
对方皮笑肉不笑地嗤了一声,伸手摘下斗笠,抬头道:“小王只是来凑个热闹,买些东西,高副将不会连这也要防吧?”
柳弦安微微皱眉,自称小王,赫连朔?
他扫了一眼对方,二十来岁的年纪,高鼻深目灰瞳薄唇,本是极好的容貌,偏偏脸上有一道狰狞伤疤,说话时牵动周围肌肉,显得有些阴森可怖。
而赫连朔也在打量着他,打量着这传闻中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。他曾一度好奇,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,竟能与梁戍携手并肩,如今终于得见,却觉得不奇怪了,因为哪怕抛下所有才学不谈,光凭这张脸,也能算作大琰一景,的确值得纳入袖中,好好珍藏。
他学中原人施了一礼,又一笑:“早就听闻柳二公子出尘若仙,今日一见,果然名不虚传,也难怪骁王殿下连我们狼族最美丽的女人也不愿收,原来他的眼光竟高到了云里。”
高林原本觉得此人嘴里吐不出几根象牙,却不曾想这段话说得还颇为顺耳,于是大发慈悲地没有放狗撵人,说,接着说,多说一些我家王爷坐怀不乱洁身自好的故事,好让柳二公子高兴高兴。
“只是今日我的姐姐却没有来。”赫连朔继续道,“她多年思慕骁王殿下,又因黄羊坪一事而心中含怨带恨,不愿再与他相见,以至抑郁成疾,也不知看了多少大夫,可始终不见好。若早些知道会遇见柳二公子,就同来瞧瞧了,啧,可惜。”
高林心中直呼晦气,这是什么屁话,自己果然该早点放狗!
柳弦安摇头,道:“我们王爷将狼族逐出玉山以南,狼王因此记恨多年,也算人之常情,并不奇怪,但记恨却又不敢言明,反倒拐弯抹角地将至亲姐姐推到前头,夹枪带棒意图挑拨,此举就实在没有意思,下回还是别再做了。”
他语速不疾不徐,眉头微微拧着,神情活像一个教育儿子的慈祥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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